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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2/6/15]

中華民國電視學會第二十六屆第七次新聞自律委員會會議紀錄



時間:111年06月15日(星期三)下午15時00

主席:沈主委元斌

出席者:陳委員清河、黃委員旭田、林委員照真
台視新聞部-左經理燕妮
中視新聞部-張副總監騄遠
華視新聞資訊台-陳台長雅琳
民視新聞傳播群-胡副總經理婉玲
公視新聞部-許副理雅文

記錄:呂佩錦

1、 自律議題討論

1、 媒體使用「大陸用語」

* 沈主委元斌:
NCC來函提醒觀眾投訴,各媒體用詞上要使用台灣用語。

* 中視-張副總監騄遠:
例如:俄「ㄜˊ」羅斯、法「ㄈㄚˇ」國已經是教育部頒訂的正確讀法,但觀眾可能不清楚,教育部很多的讀法及用法是跟著大陸了。

另外,「泡麵」稱「方便麵」,我認為這是一個文化強勢入侵的問題,投訴觀眾很容易落入仇中的心態,看待這件事情。


2、 媒體過度報導吹捧「印度神童」

* 沈主委元斌:NCC來函提醒觀眾投訴,各媒體勿過度報導並吹捧印度神童,供參考。


3、 烏俄戰爭各家電視台翻譯不一

* 沈主委元斌:NCC來函提醒觀眾意見,主要是烏俄戰爭,各媒體翻譯名稱出現不一致。

先前有觀眾投書,建議翻譯有相當的政治性意涵,「台灣國家教育研究院」現在也已修訂好幾個主要城市多頭相關資料,供參考。

* 台視-左經理燕妮:
譯名的更改,應該由政府率先統一來更改,媒體來跟進。
* 黃委員旭田:
國家教育研究院是教育部下設的機構,它的性質上有沒有承擔統一譯名的任務,它當然有高度的教育性,可以要求學校教學課本配合,但有沒有要求媒體來配合的權力, NCC就要表態,如果是NCC請各媒體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翻譯,這倒是可以。

* 中視-張副總監騄遠:
翻譯本身有一些政治性意涵,要達到統一也有點困難,國家研究院具有官方且屬於國家層級,事發第一時間大家各自翻譯,在第二時間的時候,國家可以給電視台統一的翻譯,大家可以照做。

* 華視-陳台長雅琳:
如果今天大家討論的結果,是有需要去參照國家教育研究院的翻譯,我們就參照。

* 民視-胡副總經理婉玲:
例如「普丁」的翻譯,我們當初做過很多調查,大家都不一樣,後來民視決定採外交部使用過的名詞,但是有些細節的地方,不見得外交部有翻譯。確實希望有政府認證,大家都遵照這個單位
,翻譯一致。

* 沈主委元斌:公視如果有翻譯名稱,會以外交部說法為主,外交部沒有才參考中央社,有時候也會發現出現不一致的狀況,每家媒體用的不太一樣。

* 陳委員清河:
媒體討論這件事情就是對民眾負責,不要因為各家媒體翻譯不同而造成困擾。

名詞的翻譯,國家教育研究院也不是每件事情都會做,像這種國際事務應該是外交部為主,NCC應該要有一個可以讓媒體有所適從認證單位。

* 黃委員旭田:
NCC應該給一個明確的建議或一些指示,假設外交部是我們認為的對象,外交部就應該公布目前對於國際重要之人名、地名之建議翻譯或使用翻譯名稱清單,可以建議NCC跟外交部協調。

* 林委員照真:
我認為地名比較沒有那麼高的敏感性,反而是建議大家是否針對「普丁」這個翻譯,政治人物名稱上較為敏感面。

* 沈主委元斌:
不管是外交部或是國家教育研究院的翻譯,NCC如果可以給明確指示,讓大家都有個依循標準。


四、【iWIN重要自律通知】建議報導知名人士婚姻事件時,應避免涉及報導其子女親權歸屬之內容,並請檢視歷往報導及刪除修正,以免誤觸法規或重複受罰。

* 民視-胡副總經理婉玲:
6月初收到iWIN提醒,接著台北市政府6/14(二)來函,要求我們6/17(五)前寄件解釋說明,因為下周他們要開會處理開罰,我們被提醒後,就把相關新聞有碰到的都下架,但下架不見得代表我
們這次不會被罰。

* 台視-左經理燕妮:
台視沒有收到社會局或IWIN相關公文來函下架,但收到自律委員會開會這些附件後,近日有重新再
做檢視是否有需要下架的新聞。

* 中視-張副總監騄遠:我們有收到iWIN提醒,按照iWIN上面的所謂報導脈絡不能有住所、大樓、不可以有小孩照片背面或馬賽克,我個人覺得有點讓人難以接受,另外不可以提及到雙方父母的姓名,這個是有點難,我們是因為大明星王力宏才去報導,當然我們盡量不去碰到所謂的撫養權、侵權的報導,純粹做他們兩人對婚姻關係的拉扯。所謂的住所,因為他們是在爭取那棟大樓,還是會有些相關的畫面,這些牽涉的範圍非常的廣,到底這樣主觀的判斷或裁決,是否侵犯到採訪權及報導權。

* 華視-陳台長雅琳:
公廣媒體的關係,這個事件最熱的時候我們晚間新聞只報了兩則,就是當它是公共議題報導。是否這樣意味著因為王力宏是名人,然後有提到他們夫妻現在在爭奪監護權,這樣的一句話也不行嗎?還是說講到這裡就好了,如果日後有事件是不是就這樣來簡單處理,就事件本身是不是這個點是要講的,只是說我們不在細節上多琢磨,可能知道他們夫妻之間的爭議點這樣就行了。

* 林委員照真:
站在觀眾的立場,馬賽克我覺得很難看,改用背影或側面,像周杰倫保護他們的小孩都用背影或是戴一個墨鏡,在負面議題上,媒體有它必要的處理,而且關於子女的侵權,並不是不能討論的話題,尤其涉己爭議或者是必須討論的時候,這個部分也希望電視台在和台北市社會局協商的時候,還是要提出我們的新聞專業。

* 黃委員旭田:
我有點覺得社會局或者是iWIN有點誤解或擴大解釋。iWIN建議有三點:第一點建議要去討論第69條是說只要涉及兒少就不要去報導,還是不能去報導足之辨識的資訊,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事。在第三點「避免離婚事件中對子女之相關報導」,是完全跟法律的規定是不符。

對媒體報導來講,我個人認為只要不講名字、綽號、不用正面、側面影像就夠了,最大的爭議可不可以講王力宏的小孩,因為王力宏的小孩這個名詞對我們來說無法辨識,如果只能講王姓藝人的小孩,這個新聞還有沒有人要看,這個條文只是要講足之辨識的特徵,所以照片、姓名最明顯,整件事都不能報,我覺得是不通。至於大樓建築物確實也多少有可能,不過住哪一棟樓應該也不是媒體的焦點。也可以請各台法務研究一下這個條文。

* 陳委員清河:
一、這裡面就牽扯到公眾人物的範疇,顯然這則新聞要畫一條線的地方是事件本身的撫養權、監護權,另外還有一些法律的問題要處理。

二、兒少法第69條包含報紙、網路、廣電都涉及, iWIN這邊所提供的文字可能讓大家覺得這個不能碰、不能寫,所謂的不得報導或記載姓名足之辨識,足之辨識到底應該到哪個方式才是足之辨識,過去常碰到兒少,最擔心的就是馬賽克,可是這個問題可能不是馬賽克就可以解決的,因為它牽涉到一個公眾人物的小孩。

* 黃委員旭田:補充說明,我的解釋是「不得報導或記載,連姓名或足之辨識之資訊」,我相信iWIN的解釋是「不得報導,並記載…」,它把不得報導切成一個逗點,那就是不得報導,這樣的解釋文字是完全不一樣。

* 沈主委元斌:
相關單位似乎對引用法條有擴權之嫌,或許去申訴後,有平反的機會。當然對我們媒體同業來講,希望新聞報導自由能夠越不受限制越好,除了新聞考量之外,媒體也是有負責監督之權,不過兒少權法對我們新聞報導有蠻大的影響。這件事情既然iWIN已經通知,我們一定有主張解釋之權,或許就讓大家盡量去爭取看看,在我們兼顧新聞自由及兼顧兒少法的情況下,怎麼處理比較好。


五、電視字幕出錯頻傳,在時間壓力下如何守門把關?

* 華視-陳台長雅琳:
有錯字我們就認錯。目前我們同一時間可能有三個編審在看,所有LIVE時段都有編審在,從開播到收播都是,我們覆核的機制,不管是在採訪部、製播部,製播部包括視覺、美術,通通變成五個截點的檢查。我們的做法就是先把關,經過多道審核才播出,所以RUNDOWM一直改來改去,因此可能在時間壓力下是來不及播出的。

* 台視-左經理燕妮:
台視的SOP,督導的副主任→主任→審帶主管看過一遍,另外,我們的ENPS系統可以標註,稿子是主
管或編審審核過的就會點一個交稿的動作才可以播出。影帶有另外一個GV審帶的功能,攝影中心主任跟召集人審過沒問題才能出去,比較擔心的是LIVE即時現場沒辦法說審了再出去,這個部分在審核上,會比較困擾的地方。

另外只能一再提醒主編和製作人看清楚,不用急著一直換新的標,因為快有時候真的容易出錯,所以現在就請他們以正確為主。

* 中視-張副總監騄遠:
在高壓的工作環境下,常常一個錯就是在不知不覺中,它就意外的發生了,另外,現在的記者習慣了電腦或手機輸入法,同音異字也沒有再做檢查,或者現在官員位子變得太快,資訊上有時候無法即時去做更改,我們只能多做各層級審核,盡量把錯誤降到最低。

* 民視-胡副總經理婉玲:
克服人的事情,完美是不可能的,所以提醒大家,審核把關應該要放在編審前一道。

* 華視-陳台長雅琳:
補充說明,華視在編審階段是不會出去的,在編審前已經有三關,編審就是一直在揪錯。

* 公視-許副理雅文:
做電視這一行真的是精密的手工產業,公視在Daily部分,文字記者可以在自己電腦看動畫做的對不對,不要等最後幾關別人驗帶才發現,因為這些可能都離播出時間很近,整個RUNDOWN可能因此大變動。文字記者自己做的SOT,還是要為自己負很大的把關之責,畫面就全部讓攝影去負責。在編輯台的部分,一邊下標一邊檢查,確認頭銜、人名,再來播出前,執行會進行驗帶。播出後才發現錯誤,我們會在網站上做一個勘誤表,如發生嚴重錯誤,就會發布聲明稿。

* 林委員照真:
以前也聽過我們的記者在文字上的造詣,可能不那麼在意,所以我認為編審的角色是非常重要。人名或頭銜的出錯,觀眾會原諒,或嘲笑後會忘記。但是那個演習事件就是比較嚴重,所以真的怎麼避免,真的很專業也很細節,只能希望大家更小心。

* 黃委員旭田:
以閱聽人角度,我覺得整體來講,這個世代文字使用能力的準確性應該有點下降,大家可以去找文字造詣很好的同事或國文老師,請他看電視字幕一段期間,相信可以找到比較常出現的錯字或者有些使用上比較有模糊地帶的,例如汽車的單位是輛還是台,到底使用什麼字才是對的。

* 陳委員清河:
新聞這個行業的確是個高難度的挑戰「快」跟「準」,歷程會出錯有幾個面向:

一、人的品質,文字使用能力,甚至文字的校正能力。

二、現在電腦太聰明,會幫忙組字或拆字機制,反而是誤了事情。

* 沈主委元斌:
綜合大家意見,新聞工作要求快跟同時兼顧正確,一直都是兩難的問題,這次事件,讓同業大家對製播內容做到確實把關負起責任,從這個角度來看也是好事。

* 沈主委元斌:
下次會議訂於9月14日(三),第27屆電視學會由台視擔任輪值台。


貳、臨時動議


參、散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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