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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1/11/9]

中華民國電視學會第二十六屆第五次新聞自律委員會會議紀錄



時間:110年11月9日(星期二)下午15時00分

地點:公視A棟7樓第一會議室 (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50號7樓)

主席:蘇主委啟禎

出席者:陳諮詢委員清河、黃諮詢委員旭田
台視新聞部-左經理燕妮
中視新聞部-張副總監騄遠
華視新聞台製播部-蔡經理明達
民視新聞傳播群採編部-陳副理光中
公視新聞部-沈副理元斌

記錄:呂佩錦
1、 自律議題討論

1、 疫情新聞報導「特殊交友圈」用語討論

各台處理方式及委員建議

* 台視-左經理燕妮:
七月份時各台都收到NCC來函,民眾向行政院性別平等單位投訴桃園一件疫情新聞,媒體使用的用語。因為當時桃園市政府、衛生局、指揮中心都是用這樣的名詞,所以媒體才會引用,台視內部自律委員會 委員建議,像這樣的「特殊交友圈」用語會比較標籤化,如果持續使用,可能會使民眾之後就用來指射同志或愛滋病感染者,建議可改用「交友活躍者」。

提到本會,是希望不當的詞彙,是否可以建立一個替換的機制或資料庫,然後轉知其他的會員。

* 蘇主委啟禎:
在本會新聞自律規範有提到第4條第2點「對於重大流行疾病之報導,應以政府主管機關發布之資訊為準。….」、第7條「對種族、族群、宗教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婚姻狀況、身心障礙者及所有弱勢者,在文字、聲音、影像、及動畫影片上均不得歧視」,這是一個很兩難的問題,又要精準的傳達傳播
鏈,然依照主管機關發佈的資訊,又引來汙名化之嫌。

* 中視-張副總監騄遠:
(一)這個用詞是出自於鄭文燦市長的說法,所以媒體引用上應該沒有太大問題。

(二)「特殊」這個詞本身沒有什麼正面或負面的意義,例如:特殊教育,包括資優班及資源班,都
是屬於特殊的小朋友。我們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,才必須做一些相關的報導,讓民眾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到了這些地方而被傳染。

我覺得「特殊交友圈」這個名詞本身是沒有汙名的問題,可能說者無心,聽者有意,中視的立場是覺得不需要做任何改變,我們也是沿用官方的說法,一直都是使用「特殊交友圈」一詞。

* 華視-蔡經理明達:
如同中視所說這是官方名詞,我們也覺得沒有不妥,因為要讓民眾知道傳染源,「特殊交友圈」在字義上沒有藐視或歧視的意味,因此引用官方說法,再加上我們也找不到更適合的字義來替代這個詞。

* 民視-陳副理光中:
「特殊交友圈」這一詞,當初鄭文燦市長講的時候,就已經隱晦去避免掉一些不必要的,但就是言者無心、聽者有意,反而會對號入座,這也不是我們做新聞媒體的本意,除了電視媒體之外的,網路媒體創造一個新的名詞,叫做X men,這是不是更是一個標籤化,為了這個東西反而想要去製造一個特殊的名詞來稱呼它的特殊性,會更像是一種性平或歧視的概念,我們還是依照原本官方的說法稱呼。

* 公視-沈副理元斌:
也因為特殊族群比較敏感,所以後來桃園市政府就更改說法,後來叫社交活躍族。不論官方或媒體原本用意都是出於良善,純粹提醒這群特殊的人,他們的染疫的狀況要大家注意,這也是防疫跟避免汙名化常會遇到的兩難,只要有稍微點到或者自認為歧視的話,我們碰到的狀況是會做滾動式修正,如果我們覺得用詞比較敏感或不中立的地方,還是會盡量用自己的方式來做詮釋。

* 陳諮詢委員清河:
(一)如果主流媒體能夠有共同的名稱,這個名稱大家認同,官方也同意,那我們就用這個名詞。不管是用「特殊交友圈」、「社交活躍者」、「交友活躍者」也好,大家有共同名詞就用,就不要各自表述,因為這樣反而會引起網路上更多的揣測,這樣反而不好。

類似像這種事件,傳染、疫情感染事實也不是特殊交友圈那邊才會感染,但是我們每次在報導這類新聞的時候,都一定會跟毒品、染疫、多人群聚、傳播鏈這些做連結,這也是值得注意的地方。

(二)不管汙名化、隱私、不夠尊重也好,這些都會有法律執行的問題,或許在處理這方面新聞的時候,只要媒體不會有這種定見刻板化,亦或者一直不斷滾動議題時,在文字、影像、聲音處理方面稍微謹慎一點,可能這樣的事情比較不會這麼嚴重。

* 黃諮詢委員旭田:對於媒體在第一時間的處理,很難對你們有要求。在短時間之內不可能立刻可以找到共用的替代名詞,而這個替代名詞還要跟指揮中心後續報導配合一致,所以指揮中心只要
下了第一步棋,我們所有人在很短時間都是跟著走。雖然大家都覺得「特殊交友」、「社交活躍」並沒有太負面,不過我覺得是不妥當。為什麼他們的交友就叫特殊,我們一般非這個族群的人就是普通的交友?簡單講,主流覺得自己是正常的,這些不那麼主流的,他就是特殊,這是在描述多跟少的關
係。而且這些特殊性別傾向的人,其實也不一定社交活躍。

我認為開趴的人,才是社交活躍的人,這與性別是無關的,而且「特殊」兩個字就是歧視,但這不能對媒體有太多指責,指揮中心這樣報你們要跟著走,民眾才知道發生什麼事,未來應避免減少使用特殊這樣的字眼,也或者可以用「LGPTI」,也許在適當機會媒體可以與這些團體對話,問他們希望怎麼被稱呼。

* 蘇主委啟禎:
以特殊交友圈的用詞,因為各家媒體都是遵照官方的說法,其實這也是無可厚非,不過就是說處理相關新聞的時候,就是要避免不當的扣連,還有對特殊族群的刻板印象,另外也許我們也可以跟相關族群、團體、指揮中心,針對覺得不妥的用詞再跟他們對話。


二、「施打疫苗後不良反應」事件報導規範討論

各台處理方式及委員建議

* 台視-左經理燕妮:
在六月接到NCC來函給各媒體,民眾因看太多打疫苗過世的新聞,會有點怕,我們就加註警語「未證實與疫苗有關」。

* 華視-蔡經理明達:
我們也是收到函以後,就律定相關打疫苗不適或者死亡新聞,要加註與疫苗無關的警語。

* 中視-張副總監騄遠:
所謂的煽動這件事,因為我們是新聞台,每個小時在重播,你要不要看是你的選擇,但我們有告知的義務,因為大家都要打疫苗,都會關心,所以我們還是要盡到報導義務跟責任,這個疫苗會不會造成死亡或其他副作用,本來就是可以用醫學去作證實。當然我們第一時間報導時,是不可能知道這跟打疫苗有沒有直接的相關,所以加註警語,告訴觀眾發生了這樣的事,另外也一方面告訴他,這兩者之間有沒有關聯性,也還沒有被證實,這樣的方法是好的。

* 民視-陳副理光中:
民視應該沒有報導過疫苗不良事件、或者疫苗嚴重不良或死亡。我們編採會議討論過,沒有一個疫苗打了不會有不良反應,即便是我們現在每年打的流感疫苗,都會有一定比例的傷害或者是死亡。這些疫苗,國際上出產之後,透過緊急授權的方式來給大家使用,是為了遏止疫情的擴散跟蔓延,所以它也不是經過百分之百三期的人體試驗,就推出來的東西。新聞也常常會凸顯一些個案,個案所代表
的比例,會不會成為媒體報導全貌的代表。指揮中心是唯一的官方代表,除非今天他講的是某一種疫苗,不良反應的比例已經高到要警告的地步,或者某疫苗在國要停用了,我們就會去處理這個新聞。避免並減少恐慌情況下,我們盡量減少報導。

* 公視-沈副理元斌:
其實疫苗出狀況各個廠牌其實都有,像外電有很多類似報導,我們在報的時候,就不要特別聚焦在某特定廠牌,警語我們也是最近才加的。除了加警語之外,也可以多一些深入解釋或當時的狀況,例如:本來有癌症、或者是多重慢性病,這些可能都會間接造成疫苗猝死,幫助觀眾可以多了解打疫苗可能有的風險。

* 陳諮詢委員清河:
媒體不告知也不行,因為要扮演一個守望的角色,但我覺得後面有一件事情就是教育,當這個事情發生是必然的,之後它的原因是什麼,如何去防止,這件事情要把它說清楚一點。現在的報導,如果有一些不良反應的時候,會看的人可能比較多,從媒體新聞價值來看,難免就會做得多一點,且如果一直歌功頌德,打了沒事,沒人會去看,也就沒人會報導。因為收視率跟點閱率的問題,所以編輯政策,基本上你要放在哪個層次,告訴他之後,你要知道怎麼去收尾,媒體有想到如何去收尾可
能會更好。

收尾方式可採取(一)重播次數不要太高,(二)因果關係、數字比例說清楚,(三)未證實與疫苗有關的警語,表示這件事還沒有證實。死亡人數多,但事實上最後結果跟疫苗有關,好像比例不是那麼高,一般民眾看了打疫苗的各種狀況,恐慌比知識還多。當我們選擇要去處理這些新聞的時候,編輯政策可能要拿捏得更完整,做了告知,告知的目的是守望,守望最後,還是要有教育。

* 黃諮詢委員旭田:
政府態度要說清楚,簡單說,我們好像都沒有認真討論過我們的疫苗政策,疫苗只有少數人打是沒有用的,為了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,政府必須要鼓勵民眾打,這個態度講出來大家都可以接受,但我們政府基本上也沒什麼積極鼓勵,例如:打疫苗可不可以請公假?政府應該要立場明確的說,這是為了國家人民安全。另外規定要有醫師諮詢才能打,可是衛福部從沒有說明過,經過醫師諮詢有沒有排除百分之多少的人不讓他打?這種資訊從來沒有過,所以等於是沒有諮詢,沒有諮詢就是不負責任,應該要有諮詢,就應該有統計數據。

也許媒體可以注意一下,醫師在場的醫事諮詢功能有沒有發揮。

案例第一劑打完就嚴重副作用,第二劑堅持要打,衛生局長說,來打是他的選擇我們不能阻止,但是你已經確定他高風險,卻繼續施打,然後說我不能拒絕他?衛福部在這件事的法律立場不見得很穩固,因為他第一劑就發生強烈反應,醫生應該是可以判斷第二劑是不適合再施打的,我反而覺得要追蹤這個案例。

* 蘇主委啟禎:
一、新聞報導是有守望環境的必要,更有教育的義務,其實可能要多加一點類似數字,或者是國外的他山之石,給大家很清楚有一些科學的根據。重播率也相對要控制一下,這是實際的操作面,另外加警語還是有必要的,提醒觀眾這個部分還沒有定論。

二、擬訂111年3月9日召開第六次會議。


2、 自律諮詢委員遞補人選

本屆自律諮詢委員由世新大學陳清河副校長、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黃旭田所長續任。經五台新聞部代表當面討論,以不記名投票方式推選最高票優先聘請。

本次投票最高票為台大新聞研究所-林照真教授,會議結束後,蘇主委代表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透過E-mail邀請林教授,獲林教授回覆允諾:同意擔任本屆新聞自律諮詢委員。


3、 臨時動議(無)


4、 散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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