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109年11月10日(二) 18:30~19:30
地點: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172號
主席:程主任委員懋華
出席:鄭自隆教授、張宏源教授
台視:廖經理重明、余副主任東橋
中視:郭資深經理震宇、陳經理大鈞
華視:錢主任在仁
民視:張執行長念華、姚資深總監蔚樺
壹:頒發 鄭自隆及張宏源二位教授諮詢委員聘書
貳:討論提案
一、NCC接獲民眾申訴電視廣告案件—案例:威滅滅蟑滅蟻隊。
* 業務委員:
廣告主本來就有有選擇時段下廣告的權利,除非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或主管機關規定,觀眾的投訴內容很多樣化,會將相關投訴訊息反應給廣告主。
* 張教授宏源:
電視台可與廣告主對話,協調適合時段,並建議NCC未來可在考量商業經營下,以及閱聽眾申訴的比例原則,提出相關管理辦法。
* 鄭教授自隆:
廣告係客戶以付費形式購買電視台時間,除非違反公序良俗或法令規定,電視台無權刪改其內容或拒絕播出。但對廣告內容與播出節目並不契合者,電視台業務部門可依專業,建議
客戶調整播出時段或自行修改其內容,但不能強制要求。
二、業務部門是否適合向新聞部提出採訪建議?
* 業務委員:
業務方面的新聞報導為服務客戶,未收費,會遵循法規,不露出客戶LOGO。
* 鄭教授自隆:
新聞不得置入係法規規定,亦為專業倫理,不得逾越但業務部門發現商業客戶或政府客戶有特殊活動值得報導,可提供資訊作為新聞線索供新聞部酌參。
參、臨時動議:
針對每日四台業績報秒,四台一致同意維持報業績的總秒數即可(10秒以 $26,400計算),無需節目細項。
肆、散會